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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紙內鬥 恐爆下市危機

台紙經營權之爭進入白熱化,董總兩派鬥「法」,目前該公司的監察人已全數解任,台紙若未在210日召開董事會補選監察人,將無法如期承認去年財報,恐面臨罰款、股票停止交易,最糟甚至可能下市。

事實證明,簡鴻文並非省油的燈,3日台紙接獲通知,被視為簡派的監察人李明哲請辭,由於原本3席的監察人已有一席辭任,在李明哲請辭後,監察人僅剩陳如舜一席,但陳如舜又是董事戴頌偉的配偶,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應至少一席以上,不得具配偶關係」的規定,導致陳如舜依法被解任。

據了解,由總經理余美玲掌握的4席董事,已提案要求董事長簡鴻文召開董事會,但因為雙方已撕破臉,這場經營權之爭能否盡速收場,攸關台紙4萬多名小股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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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接軌肥咖條款 快了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6)日將討論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增訂我國可與國外簽訂租稅資訊交換協議,提高資訊透明度,以免今年7月被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列入不合作名單,衝擊企業及國家競爭力。

今天與立法部門的溝通若順利,這項修正案,將連同因應美國肥咖條款(FATCA),台美簽訂的政府間的合作協定(IGA),一併提報本周四(9日)行政院會,並送立法院審議。

FATCA後,OECD也推動類似的追稅條款,被視為全球版的肥咖條款,OECD主要以一個國家有無建置自動資訊交換(AEOI)機制,來判斷資訊透明程度。

OECD也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等作法,以利各國遵循,並將在今年7月公布不合作名單,祭出制裁措施,一旦遭制裁,企業將受嚴重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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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稅條款上路…只欠東風

反避稅條款去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如今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除了有些子法規條文要微調,未來只要兩岸租稅協議通過生效、行政院公布實施日期,反避稅條款就可上路。

財政部去年底預告子法規草案,未來受控外國企業(CFC)年度盈餘在700萬元以內可適用豁免規定,而在實際營運活動條件中,銀行及保險業取得利息等消極性所得,可不納入計算,由於外界有許多建議,財政部也在研議考慮將證券業也納入排除。

財政部官員指出,在子法規草案預告期間廣納不少意見,會進一步研析,最終反避稅條款生效日除得看行政院訂定,還有兩岸租稅協議生效,財政部會先將子法規準備好。

【話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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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在這一星期我所看到幾則稅務新聞, 並將其內容用稅務上專業予以解讀

一.國稅局於查核一百零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加油站業者列報其他費用三百萬餘元,其中衛生紙、洗衣精等物品金額合計高達二百萬餘元,有違常情,經研析結果,該等物品應為加油所附贈,屬廣告費性質,乃通知加油站業者提示資料及證明文件,惟其僅提示促銷相片及海報,未能提示贈品支出日報表等資料,該等廣告費二百萬餘元乃予剔除,核定加油站業者補稅三十四萬餘元。

***(解讀)***

會計用一句簡單的描述,就是紀錄某一期間個體所發生資產,負債及權益的變動,所以一旦資產減少而無紀錄, 就會發生可能挪用的疑慮, 這也難怪以上案例,國稅局會因為並無紀錄贈品增減,無法證明贈品確實給予銷貨客戶,而給予加油站租稅上不利益。假設加油站對於贈品有會計紀錄且進出都有紀錄,則將可以減少舉證上不利益的風險。只是因為一時方便,而需額外支付34萬元。

二,跨國投資日趨頻繁,國內企業申報所得稅若要扣抵境外所繳納的所得稅,須注意扣抵限額。財政部表示,扣抵之數應不可超過加計國外所得依國內稅率計算增加的結算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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